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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性监禁的模式比较与中国选择——以中、澳、德三国为中心的比较法考察

Modes Comparison and Chinese Choice of the Preventive Incarceration:A Comparative Study Centered on China, Australia and German

作     者:于志强 Yu Zhiqiang

作者机构:浙江理工大学 

出 版 物:《法律适用》 (Journal of Law Application)

年 卷 期:2019年第17期

页      面:100-111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3[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基  金:2016年国家社科基金规划项目《大数据时代知识产权保护研究》(项目号:16BFX134)的阶段性成果 

主  题:预防性监禁 保安处分 高风险犯罪 刑罚 

摘      要:目前,世界上关于预防性监禁制度形成了两大模式:针对高风险犯罪提前预防问题的继续关押模式,以及解决多次犯罪预防有效性问题的保安处分模式。我国《反恐怖主义法》规定的安置教育制度具有预防性监禁的性质,在适用环节与前者相仿,在监禁环节则与后者相似。但其侧重预防而非惩罚,强调教育而非监禁,因此有别于传统的预防性监禁,是一种类似于保安处分的非监禁性措施。虽然具体制度趋于完善,但制度定位尚未明晰,制度潜力未能释放。未来,我国预防性监禁的制度设计,应当将其纳入既有刑事司法体系中,使之作为我国刑事制裁体系的一种常态化制裁模式,逐步扩大其适用范围,使其能够适用于包括恐怖活动、极端主义、严重的暴力犯罪和性犯罪在内的高风险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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