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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改革后环境监测面临的新业务探讨

Discussion on new business faced by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after institutional reform

作     者:黄超 贺晓蕾 Huang Chao;He Xiaolei

作者机构:邳州市环境监测站江苏邳州221300 徐州徐测环境监测有限公司江苏徐州221006 

出 版 物:《环境与发展》 (Environment & Development)

年 卷 期:2019年第31卷第8期

页      面:178-179页

学科分类:082803[工学-农业生物环境与能源工程] 08[工学] 0828[工学-农业工程] 0804[工学-仪器科学与技术] 

主  题:机构改革 总量监测与管理 入河排污口 农业面源污染 地下水监测 探讨 

摘      要:机构改革后,发展改革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水务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的部分职能划归生态环境保护部门,环境监测部门的业务扩大。本文分别从总量控制存在的问题与如何做好总量控制相关监测业务、入河排污口设置与河流污染防治等职能合并后监测面临的问题、如何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监测、环境监测部门地下水监测业务存在问题与新的工作思路等方面论述存在的问题与如何结决以上问题与如何开展监测工作进行探讨,为机构改革后全面完成新增加的监测业务出谋划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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