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与台湾地区图书馆法之比较对我国大陆图书馆立法的启示
作 者:王大忠
作者机构:故宫博物院图书馆
出 版 物:《图书情报工作》 (Library and Information Service)
年 卷 期:2013年第57卷第S1期
页 面:43-47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3[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主 题:图书馆法 图书馆法比较 大陆图书馆立法
摘 要:从图书馆法的属性、经费来源、出版物呈缴本制度、专业人员准入及图书馆相关法律体系几方面比较日本与我国台湾地区的图书馆法的异同,并结合我国大陆图书馆立法的现存问题,提出相应建议。
1、借阅数量:每证可借书6册,期刊2册,团体读者证可借书刊300册。
2、借阅时间:个人借期为30天,每本书可续借1次,借期为30天;团体借期为90天。
3、归还地点:3楼服务台、自助借还设备、还书箱、各分馆
4、馆际互借:读者未能在本馆获取所需文献资料,可至参考咨询阅览室服务台填写《南通市图书馆馆际互借读者申请表》,根据馆际互借协议,我馆将为读者向其他馆代借文献。馆际互借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资料复印、邮寄费等),由读者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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