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情况下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处理
作者机构:湖北孝感市孝南国税局城区分局
出 版 物:《财会通讯(上)》 (Communication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
年 卷 期:2003年第10期
页 面:50-51页
学科分类:120201[管理学-会计学] 12[管理学] 120202[管理学-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 1202[管理学-工商管理]
摘 要:《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1)购进固定资产;(2)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