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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诉法如何阻止错案发生

作     者:贾雪瑞 王松涛 

作者机构:黑龙江大学 齐齐哈尔大学法学院 

出 版 物:《法制博览》 (Legality Vision)

年 卷 期:2015年第27期

页      面:97-98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6[法学-诉讼法学] 

主  题:刑事错案 刑讯逼供 保障人权 

摘      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无论是立法、司法亦或是执法方面都有了很大进步,但是相较于成熟的法治国家我国的法治化还处于初期,要达到相对发达的法治水平并实现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还要经过不懈的努力。法是社会的统治工具,在我国也是要保障基本人权和任何人的权利不经法定程序不被国家强制力干涉的屏障,所以建设法治国家目标的实现不仅需要实体法,更需要程序法对人权的保障、对国家暴力的限制,其中刑事诉讼法更是对基本人权和自由的保障。但刑事错案却会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甚至会使社会处于不安之中,究其发生的主要原因就是程序的缺失和违反,从而使人们的基本人权和自由手无寸铁的暴露在国家暴力机器面前,成为随时可以被碾压屠杀的羔羊。本文将对刑事错案的认定标准展开探讨,进而对刑事错案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并对如何阻止刑事错案的发生提出可行的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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