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信用社试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作者机构:韶关市城市信用社中心社
出 版 物:《南方金融》 (South China Finance)
年 卷 期:1995年第2期
页 面:29-30页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1201[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可授管理学、工学学位)] 020204[经济学-金融学(含∶保险学)]
主 题:试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 城市信用社 资产负债管理 城信 管理办法 试行办法 城市合作银行 资金管理 存贷款 具体实施方案
摘 要:把城信社逐步转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地方性股份合作性银行即城市合作银行,已纳入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重要议事日程。为了增强城市信用社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能力,保证城市信用社健康稳定地发展,为过渡到城市合作银行创造条件,在1994年初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就已决定,从1994年开始对城市信用社的资金管理试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我省人民银行结合本省实际,决定从1995年1月1日起正式按“试行办法实行。各地人民银行按照省分行的部署,针对城信社各项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指标的现状,制定了一系列有关具体实施方案和量化指标,并在组织督促所辖城信社逐步规范各项业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