讼争延误档案转移用人单位应否担责
作者机构: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出 版 物:《中国劳动》 (China Labor)
年 卷 期:2008年第12期
页 面:58-59页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1201[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可授管理学、工学学位)]
主 题:用人单位 档案转移 解除劳动合同 化工公司 劳动仲裁 无固定期限 经济补偿金 案情简介
摘 要:近几年,屡有发生因解除劳动合同发生争议,企业延迟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有关手续而被申请仲裁的争议。企业要承担责任吗?本期介绍的这个案例,经过了仲裁、法院,有了不同的结果。法官认为,企业要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