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刘蔚文
作者机构:江苏警官学院
出 版 物:《上海保险》 (Shanghai Insurance Monthly)
年 卷 期:2003年第11期
页 面:22-24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3[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主 题:再保险人 求偿权 保险代位求偿权 再保险合同 保险法 中国
摘 要:一、问题的提出 保险代位求偿权(Right of Subrogation)是保险人的一项重要权利,是保险损失补偿原则派生出来的财产保险的重要原则之一,是各国保险法共同承认的债权转移制度,其目的是防止被保险人在从保险人处获得足额赔偿后再向第三者请求赔偿而得到大于其实际损失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