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
作者机构:不详
出 版 物:《中国民政》 (China Civil Affairs)
年 卷 期:2019年第4期
页 面:62-62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3[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主 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机构设立 养老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政部门 消费潜力 消费体制
摘 要:根据民政部发布的《关于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通知》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出台的《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实施意见》,自治区明确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规定各级民政部门不再受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申请,不再实施设立许可或者以其他名目变相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