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思“差序格局”——兼与朱苏力教授商榷
Rethinking the“Differential Mode of Association”——Discuss with Prof. Zhu Suli作者机构:杭州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杭州311121
出 版 物:《探索与争鸣》 (Exploration and Free Views)
年 卷 期:2019年第3期
页 面:50-57,141-142,2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3[法学-社会学] 01[哲学] 12[管理学] 1204[管理学-公共管理] 03[法学] 0101[哲学-哲学] 010105[哲学-伦理学] 030301[法学-社会学]
基 金: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构 情感与道德:道德社会学的探索"(18BSH010)
摘 要:费孝通先生并没有放弃差序格局这一概念;差序格局兼具事实(即客观的社会关系的差序格局)和规范(即伦理准则、价值标准上的差序格局)两个层面的意涵;差序格局与团体格局之间既是伦理上之肯定和适应现世和拒斥并宰制现世的中西之异,又是客观社会关系形态上之熟人社会和陌生人社会的古今之别;当中国社会从传统乡土型熟人社会进入现代陌生人社会,从而差序格局中客观社会关系的层面无法再维持之后,伦理规范取向上的差序格局也就不能继续维持下去,而必须培育确立起普遍主义的伦理准则和道德精神。像差序格局这样旨在揭示特定社会、特定时代之特殊性格的概念的效能和价值,须放到社会变迁的历史进程中来检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