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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相对人请求确认不侵权的,法院不予受理

作     者:王旺林 徐新 

作者机构: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出 版 物:《人民司法》 (People's Judicature)

年 卷 期:2009年第14期

页      面:94-96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1[法学-法学理论] 

主  题:侵权之诉 人民法院 行政处罚 不予受理 相对人 救济手段 受理条件 侵权诉讼 

摘      要:请求确认不侵权之诉,是给当事人提供的一种辅助救济手段,对受理条件应作必要的限制。若对于相关行为已经由行政程序处理或者权利人提起民事侵权诉讼,则不应再通过提起确认不侵权之诉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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