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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公示原则的理论构成——以制度正当性为重心

Theoretical Construction of "Publicity of Real Right" Principle——Focusing on Systematical Justification

作     者:张双根 

作者机构:北京大学法学院 

出 版 物:《法学》 (Law Science)

年 卷 期:2019年第1期

页      面:53-65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主  题:物权公示 物权交易安全 公示手段 占有 交付 登记 

摘      要:学界通说以物权的绝对排他效力为物权公示原则的理论基础,但究竟如何论证,物权公示要素在物权变动中又应承担何种要件功能,学理上并未有深论。物权法践行公示原则,源于物权交易中物权取得人交易安全的保护需求,该需求一方面在于防避他人之善意取得,另一方面又在于确保自己之善意取得。落实于物权变动构成的制度设计,则以公示要素作为其生效要件为最佳的法政策设计。物权公示原则能否贯彻到底,在根本上又取决于适格的公示手段选择与设计。占有因其天然的缺陷实不足以担此大任,因此就动产物权变动之公示规范而言,应另行寻找其阐释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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