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卢小青
作者机构:厦门大学法学院福建厦门361005
出 版 物:《科教文汇》 (Journal of Science and Education)
年 卷 期:2007年第8S期
页 面:114-114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1[法学-法学理论]
主 题:新公司法 公司章程 性质 效力
摘 要:我国新《公司法》尊重意思自治的理念,凸显公司章程的效力。新《公司法》分别从对公司内部组织关系、经营行为的效力和对外的效力两个方面予以规定,同时明确了公司章程的效力范围,准确界定了设立协议和公司章程的关系以及强制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并规定公司章程的规定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