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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权力行使的程序规制

Procedural Regulation on Power Exercising of University’s Academic Board

作     者:徐靖 Xu Jing

作者机构:中南大学法学院湖南长沙410083 

出 版 物:《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Science of Law:Journal of Northwest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年 卷 期:2019年第37卷第2期

页      面:139-152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3[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基  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16JJD820001) 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一般项目(12YBA320) 中南大学第五批创新驱动计划项目(2017CX015) 法治湖南建设与区域社会治理协同创新中心平台建设阶段性研究成果 

主  题:学术委员会 学术权力 大学法治 正当程序 

摘      要: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作为校内最高学术机构,享有法律、法规、规章确认的学术事务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学术委员会行使的学术权力具有非国家性、自治性与支配性等多重特征,在性质上应纳入社会公权力范畴。公权力需要规制,学术权力亦如是;在权力与权利的博弈中,正当程序凸显其理性规控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权力运行之独特价值。程序规制与学术自由并行不悖,程序规制与大学法治相辅相成;学术权力的程序规制应张弛有度,在法治与自治之间保持必要平衡。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权力行使须厉行有限信息公开、重要事项听证、利益回避、案卷笔录等规则,并为师生员工权利保护提供有效程序救济机制;惟其如此,方能为学术繁荣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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