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与建议

看过本文的还看了

相关文献

该作者的其他文献

文献详情 >唐代文学的文化规定 收藏

唐代文学的文化规定

作     者:陈选公 

作者机构:郑州大学中文系教授 

出 版 物:《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Zhengzhou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年 卷 期:1996年第29卷第1期

页      面:1-12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6[历史学] 060207[历史学-专门史] 0602[历史学-中国史] 

主  题:唐代文学 文化规定 文学风格 儒家文化 佛道文化 

摘      要:李唐统治者在多重因素作用下,必然选择的儒家“文德政治是一种文化性格极强的政治,于是唐代的“文学也就与这种政治文化发生了必然的联系并受到其双重的规定,从而在实质、功能、风格及品位等诸多方面显示出鲜明的规定特征。不过这种文化规定变成文学事实是要经过一个由理性精神到感性实践的“下降与“融合的过程的。而这个过程之所以得以贯彻实现,则与政治制度(如教育—科举—文官体系)的强有力的保证分不开。因而这种文化规定又是其他文化(如佛、道)的“影响所无法比拟的。

读者评论 与其他读者分享你的观点

用户名:未登录
我的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