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本市非公有制企业职工民主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作者机构:上海市总工会 中共上海市社会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企业联合会/上海市企业家协会
出 版 物:《上海企业》 (Shanghai Enterprise)
年 卷 期:2005年第8期
页 面:33-36页
学科分类:120202[管理学-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 12[管理学] 1202[管理学-工商管理] 1201[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可授管理学、工学学位)]
主 题:非公有制企业 职工 民主管理 上海 企业管理 企业体制
摘 要:我国的《宪法修正案》以最高法律形式规定: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从理论、方针、政策上明确和保证了非公经济在中国社会制度中的地位和作用。上海的非公经济已达39万户,年均经济增长率近40%。吸纳百万下岗、待岗职工中的70%。对推动上海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因而推进非公有制企业职工民主管理,对形成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构建和谐社会、增强党的执政能力具有重要的意义。为推进非公有制企业职工民主管理工作,市总工会、市社会工作党委、市企业联合会/市企业家协会联合召开了“上海市非公有制企业职工民主管理工作会议,发布了“关于推进本市非公有制企业职工民主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普陀区总工会等25家单位交流了经验;市总工会主席陈豪、市社会工作党委书记许德明、市企业联合会/市企业家协会会长张林俭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现将“关于推进本市非公有制企业职工民主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全文发表,以期推动上海非公有制企业的职工民主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