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清代涉外司法中的“一命一抵”
The Principle of a Life for a Life in Judicial Administration Involving Foreigners in the Early Qing Dynasty作者机构:青岛大学法学院讲师青岛266071
出 版 物:《清史研究》 (The Qing History Journal)
年 卷 期:2009年第73卷第2期
页 面:64-73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60204[历史学-中国古代史] 06[历史学] 0602[历史学-中国史]
摘 要:鸦片战争之前,司法领域的争端与冲突始终伴随着中西之间的交往。清朝统治者基于特定的政治目的,在处理华洋刑案时采用了一系列特殊的处理方式,由此激化了双方的外交矛盾。最为典型的事例就是清朝在处理华洋命案时确立的一命一抵原则。本文对这一特殊原则的实施与实效性进行了分析,以期揭示它在早期中西关系发展中的历史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