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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清代涉外司法中的“一命一抵”

The Principle of a Life for a Life in Judicial Administration Involving Foreigners in the Early Qing Dynasty

作     者:唐伟华 

作者机构:青岛大学法学院讲师青岛266071 

出 版 物:《清史研究》 (The Qing History Journal)

年 卷 期:2009年第73卷第2期

页      面:64-73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60204[历史学-中国古代史] 06[历史学] 0602[历史学-中国史] 

主  题:清前期 涉外司法 一命一抵 

摘      要:鸦片战争之前,司法领域的争端与冲突始终伴随着中西之间的交往。清朝统治者基于特定的政治目的,在处理华洋刑案时采用了一系列特殊的处理方式,由此激化了双方的外交矛盾。最为典型的事例就是清朝在处理华洋命案时确立的一命一抵原则。本文对这一特殊原则的实施与实效性进行了分析,以期揭示它在早期中西关系发展中的历史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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