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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穷尽行政救济原则”在我国之适用——我国提起行政诉讼的前置条件分析

作     者:沈福俊 

作者机构:华东政法学院上海200042 

出 版 物:《政治与法律》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年 卷 期:2004年第2期

页      面:133-140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6[法学-诉讼法学] 

主  题:行政诉讼 中国 行政救济原则 行政复议 诉讼制度 公民权利 

摘      要: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了公民对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救济的选择权,但由于复议和诉讼制度之间在审查范围和审查程度等方面的不同,致使部分当事人在选择救济途径后,却出现了对自己不利的后果。这一现象影响了行政法上救济制度功能的实现和公民权利的保护。鉴于我国实际情况,在借鉴国外和有关地区经验的基础上,应当在一定范围内建立“穷尽行政救济原则,使一部分在行政诉讼中难以解决的案件,只有经过行政复议程序才能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这一制度的建立,符合我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制度的功能,符合行政复议制度本身的特性,同时也可以促进我国行政复议制度的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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