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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企业协商民主 保障职工民主权益

作     者:施恩庭 

作者机构:宁波市总工会党组 

出 版 物:《工运研究》 

年 卷 期:2014年第1期

页      面:38-42页

学科分类:0302[法学-政治学] 03[法学] 030201[法学-政治学理论] 

主  题:职工民主权利 协商民主 企业 民主权益 人民民主权利 基本实现形式 选举民主 社会主义 

摘      要:社会主义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基本实现形式,它们都以实现和保障人民民主权利为宗旨,两者各有特点、互为补充,共同发挥作用。企业协商民主作为基层协商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和保障职工民主权利的重要渠道。最近,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国工会十六大均明确提出,要“积极开展基层民主协商,“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为发展企业协商民主提供了新的理论依据,赋予了新的发展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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