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理性论域中的“个人权利”话语:源起与实践
"Personal Rights" in the Domain of Public Rationality:the Origin and Practice作者机构:福建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福建福州350007
出 版 物:《北京化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Beijing University of Chemical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年 卷 期:2009年第1期
页 面:49-53页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1204[管理学-公共管理] 120401[管理学-行政管理]
基 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行政伦理的功能及其实现机制研究"(批准号:06CZX021)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公共理性论域中的个人权利话语是基于解决个人权利和公共利益何者优先的难题而产生的。它体现了社会整体论和社会原子论两大传统的交叉互渗,是二者的一种调和趋势。它主要表达了以公共的正义规范制衡私利、促进积极自由和公共利益、追求个人权利与公共利益适度平衡的理论旨趣。由于公共理性是一种关涉公共事务的实践理性,是公民社会的权利理性,因此,公共理性论域中的个人权利话语在实践中必然以公民社会的广泛协商为实践承载,以平等、合作的善治之良序为实践旨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