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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义务教育阶段校规的界定及其形式法源的推演求证

作     者:李东华 

作者机构:江苏省苏州市职业大学东吴法治研究所 

出 版 物:《教学与管理(中学版)》 (Journal of Teaching and Management)

年 卷 期:2011年第5期

页      面:37-39页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1204[管理学-公共管理] 120403[管理学-教育经济与管理(可授管理学、教育学学位)] 

基  金:2009年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我国教育法律规范的合法性与科学性研究"(09SJD820020)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主  题:义务教育阶段 校纪校规 法源 界定 调整对象 法学界 教育界 科学化 

摘      要:校规被广泛应用,却未被收入法学辞典,在教育辞典里也仅是与校纪组合成校纪校规的词条被定义。教育界和法学界虽已有学者尝试定义,但尚未得到学界的一致认同。本文尝试以实例求证和形式法源推演方法,对校规做出学理认识,以期校规的进一步规范化和科学化。由于学校种类不同,其校规的调整对象、内容及形式法源也有差别,为获得更清晰的认识,本文仅讨论义务教育阶段的校规(以下简称校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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