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化补偿理论与实践的发展及中国的对策
The Development of Theory and Practice in Compensation for Nationalization and the Countermeasures in China作者机构:厦门大学法律系
出 版 物:《政治与法律》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年 卷 期:1995年第4期
页 面:4-9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7[法学-经济法学]
主 题:国有化 适当补偿 理论与实践 国际法 补偿标准 卡尔沃主义 国内法 补偿问题 充分补偿 全部赔偿
摘 要:随着非殖民化运动的结束,发展中国家对待外资政策的锐变,不但使国有化事件大为减少,而且使国有化补偿理论的争论发生变化。尽管当今国际仲裁庭对国有化补偿所作的判例倾向于适用"全部赔偿"标准,即"赫尔规则",但它们的存在依据是两国曾经签订过友好通商航海和领事权利协定。同时,尽管当今发展中国家对外签订的双边协定大多采用"充分、有效和及时"补偿标准,但它尚未被国际多边公约所采纳。我国政府与外国政府签订的双边协议中,也几乎都有"补偿应使投资者处于未被征收或国有化相同的财政地位"条款,尽管它与"充分补偿"标准很接近,但这并不能说明我国在国有化补偿问题上已完全放弃了原先的"适当补偿"立场。我国是发展中国家,现在吸引外资又居发展中国家的第一位,主张"适当补偿"标准同联合国关于国有化补偿问题的有关宣言和宪章相一致,也符合中国政治和经济发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