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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子思学派的性情论与法思想

Disposition Theory by the Confucianist Zisi School and Legal Thoughts

作     者:马腾 Ma Teng

作者机构:厦门大学法学院 

出 版 物:《文史哲》 (Literature,History,and Philosophy)

年 卷 期:2019年第1期

页      面:117-127,168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1[哲学] 0101[哲学-哲学] 010102[哲学-中国哲学] 

基  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出土文献与先秦诸子法律思想研究"(17CFX056)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先秦诸子思想的规范理论视角阐释"(20720181093)的阶段性成果 

主  题:子思 儒家 法家 性情 礼法 赏刑 

摘      要:在儒家道统传承中,子思承其祖说,学于曾参,传之孟轲,上承中庸之道,下启心性之论,被誉为述圣。结合传世文献与郭店儒简所涉子思学派思想,可见其传扬儒门宗旨,亦长于任法论说,则为先秦由儒入法、礼法演进之关键。子思学派视好利恶害之人性为社会规范乃至治道体系的基础,由此牵引出战国政法论说的基本范式。以性情论为中心,子思学派的治道理想游移于传统人文与现实功利之间,富有统合各种社会规范的意味,既阐弘儒家重德之旨,又重倡任法以治及赏刑爵禄之策。子思学派于性情之审思、仁利之辨正、礼法之取舍、刑赏之兼顾均富有新见,对战国法家思想颇有启示而不乏暗合,其中蕴含先秦儒法两家的融通一面,预示后世儒法合流的思想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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