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18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2018年12月24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
作者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出 版 物:《中国人大》 (The People's Congress of China)
年 卷 期:2019年第3期
页 面:8-12页
学科分类:0302[法学-政治学] 03[法学] 030204[法学-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
主 题:备案审查 地方人大 规范性文件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法制工作
摘 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现将2018年开展备案审查工作的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备案审查制度是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宪法性制度。根据宪法和立法法、监督法的规定,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的司法解释,应当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