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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罚金刑的法律适用

作     者:韩涛 王茜 

作者机构: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刑庭 日照天祥律师事务所 

出 版 物:《河北法学》 (Hebei Law Science)

年 卷 期:1998年第16卷第3期

页      面:37-39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4[法学-刑法学] 

主  题:罚金刑 新刑法 罚金的数额 犯罪分子 罚金数额 有期徒刑 判处罚金 单处罚金 适用对象 单位犯罪 

摘      要:我国修订前的《刑法》(以下简称旧刑法)由于受计划经济、“社会本位思想的影响.忽视罚金刑的立法.适用罚金刑的法条少,可操作性差.适用率低。修订后的刑法(以下简称新刑法)适应改革开放和生产力发展的要求,扩大了罚金刑的适用范围,由原来的20条,增至142条.并结合我国司法实践的情况,对部分犯罪的罚金数额作了明确规定,罚金刑在我国刑罚体系中的地位愈来愈重要。但是新刑法关于罚金刑的规定仍不尽完善,加之以前又没有成熟的经验和相关司法解释可借鉴参考,怎样准确适用罚金刑.值得探讨。一、罚金刑的适用(一)罚金刑的适用对象。1、罚金刑的适用对象是指罚金刑适用于哪些类型的犯罪.它反应了罚金刑适用的范围.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罚金刑的适用率。旧刑法适用罚金刑的对象较少,分则中共有20个条文.而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占旧刑法罚金刑的75%、旧刑法分则中罚金刑的条文占比例不大.而在以后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几个单行刑事法规中所占比重较大。1988年《关于惩治走私罪的补充规定》、1990年《关于禁毒的规定》、《关于惩治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的决定》、1995年《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犯罪的决定》,有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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