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董皞
作者机构: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博士广东广州510655
出 版 物:《法商研究》 (Studies in Law and Business)
年 卷 期:2001年第18卷第5期
页 面:20-28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6[法学-诉讼法学]
主 题:司法解释 体制 主体
摘 要:司法解释作为法律适用的手段本不应该出现一个解释体制的问题 ,但我国的现实状况是将司法解释作为一种权力进行配置 ,因而形成了二元一级的司法解释体制。现在看来 ,这种体制有不少弊端。我国应建立一元多级的司法解释体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