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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道德的道德高标——子贡赎人

作     者:张远山 

出 版 物:《学习之友》 

年 卷 期:2006年第9期

页      面:44-45页

学科分类:01[哲学] 0101[哲学-哲学] 

主  题:子贡 反道德 国家赔偿 法律规定 奴隶 国人 鲁国 外国 孔子 价值 

摘      要:鲁国的法律规定,如果鲁国人在外国沦为奴隶,有人出钱把他们赎出来,可以到国库中报销赎金。子贡有一次赎了一个在外国沦为奴隶的鲁国人,回来后拒绝了国家赔偿给他的赎金。孔子说:“端木赐(子贡姓端木,名赐),你这样做就不对了。你开了一个坏的先例,从今以后,鲁国人就不肯再替沦为奴隶的本国同胞赎身了。你收回国家抵偿你的赎金,不会损害你的行为的价值;你不拿国家抵偿的赎金,就破坏了鲁国的那条代偿赎金的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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