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公示主义、外观主义在股东身份确认案件中的应用
作者机构: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出 版 物:《人民司法》 (People's Judicature)
年 卷 期:2011年第6期
页 面:83-86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7[法学-经济法学]
主 题:股东名册 公示主义 外观主义 身份确认 善意第三人 商法 应用 案件
摘 要:【裁判要旨】公司章程在某种意义上属于股东之间的合同,当事人签署章程的行为可反映其具有成为股东的真实意思。客观上,当事人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工商登记材料上等被记载为股东,属于以法定形式公示股东身份的事实,使其在外观上具备了股东特征,善意第三人对此有充分理由予以信赖。在涉及善意第三人利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