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外取得的刑事证据之可采性
The Adoption of Criminal Evidences Obtained Abroad作者机构:山东大学法学院
出 版 物:《中国法学》 (China Legal Science)
年 卷 期:2015年第4期
页 面:247-265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6[法学-诉讼法学]
摘 要:在打击跨境犯罪及犯罪分子的跨国流动中,域外取得的刑事证据在本国刑事审判中具有重要意义。域外取得的刑事证据之可采性判断遭遇的最大难题是各国刑事司法主权的隔阂,具体立法层面牵涉法律依据重叠、证据规则多元、权利保障差异等多重因素。从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的演进来看,对这一问题的解决存在程序优先于实体、实体优先于程序、程序—实体二元分立、替代性解决方式四种立法思路。我国立法、司法中采取的真实性审查方式忽略了对被追诉人的权利保障。为了促进对跨境犯罪的打击和跨境追逃工作高效、有序的展开,我国相关立法应予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