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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可与执行香港法院民商事判决的新思路

A New Idea for the Recognition and Enforcement of Hong Kong Civil & Commercial Judgments

作     者:吴春萌 WU Chunmeng

作者机构:惠州学院政法学院广东惠州516007 

出 版 物:《惠州学院学报》 (Journal of Huizhou University)

年 卷 期:2018年第38卷第4期

页      面:12-16,25页

学科分类:030109[法学-国际法学(含: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 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2[法学-政治学] 030206[法学-国际政治] 030609[法学-涉外警务学] 0306[法学-公安学] 

基  金:广东省地方立法研究高校联盟资助项目 

主  题:一带一路 认可与执行 互惠原则 单边模式 

摘      要:香港是国际争议解决中心。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认可与执行香港法院的民商事判决变得更加重要。2006年7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签署了《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简称《安排》)。《安排》具有临时性,对认可与执行民商事判决的范围做了太多限制,实践效果很不理想。由于特殊的背景,不太可能通过双边协定的方式来解决香港法院判决的认可与执行问题。应该抛弃互惠原则,改为单边模式。解决香港法院民商事判决在大陆的认可与执行问题的最佳方案,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全国统一适用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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