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新巴塞尔资本协议看我国银行风险监管的发展方向
作者机构:河北大学管理学院
出 版 物:《经济论坛》 (Economic Forum)
年 卷 期:2004年第6期
页 面:91-91页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1201[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可授管理学、工学学位)] 020204[经济学-金融学(含∶保险学)]
主 题:新巴塞尔资本协议 中国 资本充足率 IRB 内部评级法 银行监管 金融风险 标准法 风险评级体系
摘 要:一、新巴塞尔资本协议的主要内容1. 最低资本充足要求.最低资本充足要求是新资本协议的重点,包括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的最低资本充足要求仍为8%,并且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提出了不同的测算方法.处理信用风险的方法包括标准法、初级内部评级法和高级内部评级法.具体来说,新资本协议建议业务不十分复杂的银行采用标准法.标准法就是根据借款人的外部评估结果确定其风险权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