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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权的规制路径及其立法完善——以合同主体的利益平衡为分析视角

作     者:朱辉 

作者机构:江西理工大学文法学院江西赣州341000 

出 版 物:《江西理工大学学报》 (Journal of Jiangxi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年 卷 期:2014年第35卷第4期

页      面:82-86,90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主  题:合同解除权 立法规制 利益平衡 根本违约 权利消灭 

摘      要:由于合同解除权的行使将导致合同成立时当事人所预期的且受法律保护的合同目的不能达到,故立法的形式价值在于规制合同解除权,实质意义在于平衡违约方与非违约方之间的利益及社会利益。合同解除权的规制路径主要是对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条件、行使程序及效力三个方面进行规制。现行立法需以公平的理念来寻求维护各方利益的最佳契合点,对不同违约形态下合同解除的法定条件进行分解和细化,确立合同解除权消灭制度,健全合同解除责任体系,以防止合同解除权滥用,保障交易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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