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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抵押合同若干法律问题研究

Several Problems research on ship mortgage contract

作     者:刘安宁 

作者机构:辽宁师范大学大连116029 

出 版 物:《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Journal of Guangxi Administrative Cadre Institute of Politics and Law)

年 卷 期:2012年第27卷第6期

页      面:52-55页

学科分类:030109[法学-国际法学(含: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 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主  题:船舶抵押合同 内容 书面形式 

摘      要:有的国家规定船舶抵押合同生效,船舶抵押权即可有效设立。而在有的国家,船舶抵押合同仅仅是双方的合意,并不产生设定船舶抵押权的法律后果。两种立法模式各有利弊。除基本内容以外,船舶抵押合同还应规定抵押船舶的保险、登记、转让、再抵押以及营运管理等内容。在我国,即使未采用书面形式,船舶抵押合同也是有效的,但无法创设船舶抵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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