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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立法权的实践状况和社会效果——以深圳为例

Practice analysis and improvement path of legislative power in SAR——Take Shenzhen as an example

作     者:何家华 

作者机构: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北京100732 

出 版 物:《南海法学》 (The South China Sea Law Journal)

年 卷 期:2017年第1卷第3期

页      面:100-110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3[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主  题:深圳 经济特区立法权 实践状况 社会效果 

摘      要:二十多年来,深圳特区立法实践对国家立法和地方立法提供了重要的参考和借鉴,对特区的存在和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但是,深圳特区立法权运行的实际状况和社会效果到底如何,我们往往不得而知。因此,本文首先通过介绍深圳特区立法的产生、梳理中央层面和地方层面的特区立法规范、概述特区立法的内容分类情况、检视特区立法权的行使范围分类情况、总结特区立法的特征和特区立法的阶段变化,以此来提供一幅全景式的深圳经济特区立法实践状况图;其次,通过国家法治建设和特区发展两个层面来阐述特区立法权所产生的巨大实践效果;最后,从特区的立法实践和社会效果中归纳出特区立法权具有的优势、取得的成就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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