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音乐学(教师教育)专业教学评价实施情况的区域性调查与分析
作者机构:潍坊学院音乐学院
出 版 物:《人民音乐》 (People’s Music)
年 卷 期:2013年第9期
页 面:63-65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13[艺术学] 1302[艺术学-音乐与舞蹈学] 0401[教育学-教育学] 04[教育学] 040102[教育学-课程与教学论]
主 题:教学评价 教师教育 地方高校 音乐学 区域性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 教学指导纲要 必修课程
摘 要:2006年11月29日教育部下发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必修课程教学指导纲要》(2006年【12】号文件),对音乐学专业必修课的课程实施与评价提出了“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要求。除“乐理与视唱练耳、“合唱与指挥等课程列出较为具体的笔试、面试、平时作业、课堂表现的比例之外,大多数课程要求平时成绩与期末成绩各占50%。为了解2006年【12】号文件实施7年来课程实施与评价方面的基本情况,我们于2012年12月至2013年1月,对山东省七所地方高校音乐学(教师教育)专业,年龄在19到24岁之间,来自全国各地有着不同的地域文化背景,经历过中考、艺考、高考的在校大三年级学生进行了抽样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