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中国的一个伪命题——“宪政”
Constitutionalism——An Inciting Utopian Thesis in Old China作者机构: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治安管理系江苏南京210046
出 版 物:《洛阳大学学报》 (Journal of Luoyang University)
年 卷 期:2006年第21卷第1期
页 面:27-30页
学科分类:060205[历史学-中国近代史] 06[历史学] 0602[历史学-中国史]
摘 要:宪政的终极价值在于保障人权,属于自由主义的范畴。近代中国没有存在过真正意义上的宪政。清末立宪是要借宪政之名分,维系大清国的皇统;民国时期的宪政沦为革命家和军阀政客的工具。而且,无论从宪政的历史发端还是本土的经济、社会、文化资源来看,近代中国甚至根本没有宪政的客观需求。所谓的宪政,只不过是一个伪命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