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时期广州民间融资立法问题研究
作者机构:不详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 广州民间金融街管理委员会业务科 广州民间金融街管理委员会
出 版 物:《金融服务法评论》 (Financial Services Law Review)
年 卷 期:2016年第1期
页 面:63-106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3[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摘 要:本课题紧紧围绕广州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状况,并结合国内外关于民间融资的先进经验,提出了广州民间融资立法建议,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性条款、民间借贷主体、民间借贷行为(规制对象)、风险防范和处置等。本课题的创新点在于:第一,主张继续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应在区分长期借款和临时性的资金周转(短期借款)的基础上进行分类规制;对短期借款的利率应进一步放开;对长期借贷,可暂遵照最高人民法院最新的司法解释,即 两线三区 规则;长远来看, 两线三区 还是应回到 一线两区 。第二,建立对专业投资者的发行豁免机制。第三,为民间融资提供 安全港规则 。第四,强调对老年投资者的保护,设立 老年金融理财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