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刑法责任——刑法总论中的核心问题
The Criminal Liability of lnternet Service Provider --The Central Problems in General Part of Criminal Law作者机构:德国马克斯·普朗克外国与国际刑法研究所 弗莱堡大学与慕尼黑大学 北京大学法学院
出 版 物:《刑法论丛》 (Criminal Law Review)
年 卷 期:2016年第2卷第4期
页 面:313-348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5[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
主 题:网络服务提供者 电信媒体法 不作为 保证人义务 结 果归责
摘 要:德国《电信媒体法》(TMG)第7-10条具体规定了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责任。围绕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刑法责任,首先。本文探讨了德国刑法总则与《电信媒体法》二者之间的适用关系。其次,本文对网络服务提供者积极作为与不作为行为的区分做出了阐述。在此基础上,本文介绍了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刑法保证人义务.对保证人义务的不同来源进行了分析。最后,本文进一步剖析了网络服务提供者(尤其是不作为)的结果归责、行为可能性和期待可能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