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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中概括性条款的理解与执行

Understanding and Implementation of Rule 2(a) of IRPC

作     者:乔归民 QIAO Gui-min

作者机构: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上海200080 

出 版 物:《中国航海》 (Navigation of China)

年 卷 期:2010年第33卷第4期

页      面:109-114页

学科分类:08[工学] 0824[工学-船舶与海洋工程] 082401[工学-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 

主  题:水路运输 规则 碰撞 案例 疏忽 义务 

摘      要:《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的第二条责任的第一款,是一概括性规定。尽管其具有高度的抽象性,但其原则同样是刚性的。该条款为船员规定了更广泛、更严格的法定义务,它提高了值班驾驶人员的注意义务,预见义务和戒备义务,这些义务都具有法定的含义。通过对两个具有特殊情况的碰撞案例的分析,针对在实务中存在的问题,分析了对《1972年国际海上避鹏规则》中概括性条款的理解提出了作者的看法,供同仁们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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