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徒刑散论
Some Remarks on Criminal Punishment in the Qin and Han Dynasties作者机构:中国人民大学历史系副教授100872
出 版 物:《历史研究》 (Historical Research)
年 卷 期:2005年第3期
页 面:37-52页
核心收录: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60204[历史学-中国古代史] 030104[法学-刑法学] 06[历史学] 0602[历史学-中国史]
主 题:徒刑 秦汉 刑罚体系 循序渐进 过渡时期 具体表现 肉刑 等级 附加刑 汉初 汉文帝
摘 要:在秦汉徒刑序列中,城旦舂、鬼薪白粲为一个等级,隶臣妾、司寇则属另一个等级,它们与死刑一起共同构成了秦汉刑罚体系中的三个等级。三个等级的构成为加刑和附加刑等非正式刑名提供了存在的空间,也体现出秦汉刑罚由轻到重循序渐进的特征。就肉刑和徒刑的关系而言,秦及汉初正处于肉刑地位逐渐下降,徒刑地位逐渐上升的过渡时期,其具体表现是,秦及汉初刑罚以徒刑为主,以肉刑为辅;特别是汉初,更将肉刑的使用上移至城旦舂。到汉文帝时期,肉刑的废除终于水到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