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P2P网络借贷主体行为之刑法评价
Evaluation of Criminal Law on Subject Behavior of P2P Network Lending in China作者机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3 曲靖师范学院法律与公共管理学院云南曲靖655011
出 版 物:《税务与经济》 (Taxation and Economy)
年 卷 期:2016年第6期
页 面:14-19页
学科分类:12[管理学] 02[经济学] 0202[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1201[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可授管理学、工学学位)] 030104[法学-刑法学] 020204[经济学-金融学(含∶保险学)] 030609[法学-涉外警务学] 0306[法学-公安学]
摘 要:长期以来,刑法学界对于P2P网络借贷行业潜在的刑事法律风险研究,主要集中在对P2P网贷平台的研究方面,而对与P2P网络借贷行为有密切关系的其他主体——投资人、借款人和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行为模式及涉嫌的犯罪则很少涉及。事实上,许多投资人参与P2P网络借贷后资金被骗得血本无归,最在乎的是究竟谁是真正的犯罪实施者,法律真正应该处罚的是谁,即刑法应该找出真正的犯罪主体,并对其定罪量刑,以保障投资人权益。由于P2P网络借贷所涉主体的多元性和复杂性,平台出事以后,平台、借款人和担保机构之间往往互相推诿责任。因此,应对我国P2P网络借贷主体的行为模式进行分类,厘清P2P网络借贷各方主体行为涉嫌的相关刑事犯罪,保障投资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