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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防止滞产形成的体会

作者机构:山西太原市中心医院妇产科分娩室 

出 版 物:《中华护理杂志》 (Chinese Journal of Nursing)

年 卷 期:1979年第4期

页      面:178-179页

学科分类:10[医学] 

主  题:初产妇 滞产 产程延长 子宫收缩 宫缩乏力 难产 第一产程 分娩 胎盘娩出 宫口开全 胎儿娩出 第二产程 分娩室 经产妇 胎盘残留 产程进展 正常分娩 

摘      要:正确处理分娩过程,防止滞产发生,是保障妇幼健康的重要环节。下面从滞产的发生与预防方面谈谈我们的体会:滞产各单位所定滞产标准不完全相同,一般规定产程延长,初产妇超过30小时,经产妇超过20小时者,即称为滞产。在正常情况下,子宫收缩应有一定的频率、强度、极性和对称性。如因某种原因而使宫缩不规律或间歇时间长而收缩无力,导致产程延长时即可形成滞产。引起子宫收缩无力的原因主要有:子宫发育不良或畸形,多胎妊娠、羊水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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