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价格管理条例
出 版 物:《云南省人民政府公报》
年 卷 期:1997年第7期
页 面:17-19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7[法学-经济法学]
主 题:有偿服务 价格管理条例 政府定价 商品储备制度 复议决定 行政处分 职工物价监督 政府指导价 价格违法行为 经营者 云南省
摘 要:第一条为了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价格管理和监督机制,规范价格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维护国家利益,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云南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价格,包括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第三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从事与价格行为有关的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物价工作的领导,健全物价管理和监督检查机构;根据国家和本省国民经济计划确定的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建立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建设和发展副食品生产基地;建立价格调节基金、风险基金和重要商品储备制度,增强政府对市场价格的调控能力;加强对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和服务价格的监审;建立价格预警系统和监测制度;发挥国有、集体企业平抑物价和稳定市场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