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通鉴》地名标误八则
出 版 物:《史学月刊》 (Journal of Historical Science)
年 卷 期:1983年第3期
页 面:93-93页
主 题:《明史》 广西 《明通鉴》 宣大 地理志 都察院 风宪衙门 泽潞
摘 要:一、《明通鉴》(中华书局1980年重印本)卷4页265:“若出其不意,直捣阶文……按:“阶文,不是一地,而指的是阶、文两州,见《明史》卷42《地理志·陕西》。《明通鉴》卷4页272:“大书克阶、文、龙、绵日月投汉水。又卷11页518:“阶、文寇平。此两例“阶文标号明确,应仿之。二、卷14页632:“庆远,柳浔诸蛮……按:将“柳浔当作一地,误。柳,柳州府;浔,浔州府;见《明史》卷45《地理志·广西》。“柳浔,应标作:柳、浔。三、卷20页823:“柳庆蛮韦朝烈等……“柳庆蛮之叛在二年。按:“柳庆不是一地。柳,柳州府;庆,庆远府;见《明史》卷45《地理志·广西》。“柳庆,应标作:柳、庆。四、卷44页1645:“起右副都御史周南巡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