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整体目标
作者机构:江苏省社会科学院哲学所
出 版 物:《马克思主义研究》 (Studies on Marxism)
年 卷 期:1988年第1期
页 面:46-65页
主 题:社会主义 政治 马克思主义 思想体系 政体 政治制度 政治体制改革 共产主义社会 国体
摘 要:国体决定政体,但建立与我国国体相适应的社会主义政治体制则需要经过一个曲折的历史过程。政治建设的基本目标就是不断改善和改变政治体制,使之逐步地与国体相适应,实现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社会主义国家只能实行共和政体,才能与社会主义的国体本质相适应。民主共和政体有三个主要环节,一是实行普选制,二是实行监督制,三是弹劾和罢免制。民主政体的这三个环节,保证了人民是国家权力的主体和源泉,并最终驾驭着国家的权力。我国虽然建立了民主共和政体,但它仍不够健全和不够完善,政治体制改革就是为了解决我国政治制度内在的基本矛盾,即国体和政体之间的矛盾,不断地健全和完善民主政体,这也是当代我国人民面临的历史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