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原文103条“伤寒中风,有柴胡证,但见一证便是,不必感具。”?
出 版 物:《河北中医》 (Hebei Journal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年 卷 期:1981年第S1期
页 面:26-27页
学科分类:1006[医学-中西医结合] 1005[医学-中医学] 10[医学]
摘 要:本条原文提出了少阳病小柴胡汤的使用标准,其大意是说只要审其病机,确属少阳,小柴胡汤即可使用,证状不必一一俱备。少阳半表半里证包括提纲三证、四大主证和七个或然证,由于仲景没有明确指出必见哪一证方可使用,故致后世注家认识不一,争论不休。以成无己为代表的,认为一证系指或然证。这种观点在认证上似乎太广泛了,漫无准则,如只凭或然证中的口渴,或心悸小便不利等,显然不能使用小柴胡汤。恽铁樵则认为但见一证便是,这一证就是指往来寒热,这种说法亦不可靠,如太阳病中的桂麻各半汤证亦有寒热如虐,但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