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值得探讨的法律问题
出 版 物:《法学杂志》 (Law Science Magazine)
年 卷 期:1988年第2期
页 面:8-9页
主 题:企业所有制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 企业法人 流动资金 两权分离 资产
摘 要:一、两权分离是否必然要产生企业所有权问题赵紫阳同志在党的十三大报告中指出:“目前实行的承包、租赁等多种形式的经营责任制,是实行两权分离的有益探索,应当在实践中不断改进和完善。这是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的精辟论述。我们必须坚决实行两权分离,大力推行、改进和完善各种形式的经营责任制,把经营权切实交给企业,使全民所有制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实践已经并将进一步证明,承包经营责任制是增强企业活力、提高经济效益的最适当的经营模式,是繁荣有计划商品经济、发展社会生产力的强大推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