滞产的处理
出 版 物:《国外医学参考资料.计划生育妇产科学分册》
年 卷 期:1975年第3期
页 面:118-120页
学科分类:1002[医学-临床医学] 100211[医学-妇产科学] 10[医学]
主 题:宫缩无力 滞产 第一产程 分娩 初产妇 产程延长 宫口扩张 先露部 催产素 寡肽 臀位分娩 第二产程 剖腹产 剖宫产 产科外科手术
摘 要:分娩进行停滞多长时间叫做滞产,由于报道者的标准不同而差别很大,一般滞产约20小时以上产妇和婴儿的预后常发生变化,因而考虑20小时以上较为妥当。但并不是以分娩进行曲线所需的时间为根据的。滞产多由器质性及功能性的种种因素所引起。其主要原因为:1.宫缩无力;2.由于软产道韧硬而宫口开大不全;3.盆头不称;4.旋转异常;5.胎位、胎势异常。前二者发生率较高,同时二者常是合并发生,以下按其发生的原因对滞产的处理加以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