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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转型发展应兼顾林地增值收益——基于吉林省白河林业局转型的成功经验

作     者:朱艳丽 

作者机构:中共吉林省委党校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研究所吉林长春130012 

出 版 物:《山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Shando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年 卷 期:2016年第32卷第4期

页      面:21-26页

学科分类:120301[管理学-农业经济管理] 12[管理学] 120302[管理学-林业经济管理] 1203[管理学-农林经济管理] 

基  金: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兼顾国家 集体 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研究"(14BJY119) 

主  题:林业转型 兼顾 林地 增值收益 

摘      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林业建设取得了较大成效,林权制度经历了数次变革,但产权不明晰、经营主体不落实、经营机制不灵活、收益分配不合理等问题仍普遍存在。林业是农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林业转型发展应兼顾林地资源有序流转,以及林农林地的增值收益,林业转型发展兼顾林地增值收益具有重要的意义,吉林省白河林业局通过转变经营思路与模式,实现传统林业的绿色、现代化转型发展,并在林业转型过程中兼顾了林地增值收益,其转型成功的经验对全省乃至全国林业系统充分发挥林地资源的优势,实现林地资源增值和林业系统的转型发展都具有重要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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