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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红帽子企业”的法律思考

作     者:赵石麟 

作者机构:江苏公安专科学校治安系南京210012 

出 版 物:《江苏公安专科学校学报》 (Journal of Jiangsu Public Security College)

年 卷 期:2000年第14卷第3期

页      面:56-62页

学科分类:0301[法学-法学] 03[法学] 030107[法学-经济法学] 

主  题:法人 红帽子企业 集体企业 私人企业 债务承担 

摘      要:“红帽子企业是指挂着集体企业名义的私人企业。其是否具备法人资格、其债务由谁承担等问题,法律、行政规章、司法解释均无明确规定,造成有关司法实践的困惑和执法的不统一。“红帽子企业因其不是依法成立,没有独立的财产、虚构组织机构而不具备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红帽子企业因缺乏发展集体经济的相应条件,个体、私营经营缺乏良好的生存发展环境,严格执法与地方政府意志的矛盾等原因而屡禁不止。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办法是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并尽早制定有关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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